陈来昌,字乐僧,印惠元,外号陈大胡子(十八岁开始留须),1888年出生于原属宣城县花桥乡沿山村的一个农民家庭。他童年时代就读于吴村的枫林小学,十八岁赴北京入安徽法政学堂。在求学期间,深受孙中山先生民主革命思想的影响,加入了同盟会,是同盟会早期会员。后经参政员陈光谱保荐,进入北京将校研究所学习军事。返乡后担任新丰团防局总职务。 他在任局总时,先后处决了匪首魏先奇、魏先祥、胡国金,复又借裘公渡三月三青苗会场之机,枪杀了匪首丁昌奎,为民除害,大快人心。因而受到当时地方政府的嘉奖,获得“除莠安良”绣匾一方,悬挂于新丰回龙殿万年台上。他曾以“屠户”为题,写过语意双关的警句,“杀尽天下畜类,愧为世上英雄”。 1911年本地遭受水灾,粮荒严重,饥民嗷嗷待哺。当时省衙通告:灾区粮食,严禁外运。陈来昌得知宣城粮商勾结官府将囤积之二百多万斤大米用七十三条船装载,准备出境运往外地高价出售,立即与新丰团总王守黄(又名王和卿)裘公渡名士童保元商量:根据禁运规定,可以组织灾民拦载粮船,借粮赈济。于是号召新丰、裘公两团群众,起用金宝圩长龙(土炮),同时在河中打桩,以排作坎,堵船。 运粮船队行至裘公渡河面受阻,陈即找武装押运船队的负责人商借大米,以济燃眉。几经交涉,都遭拒绝。押运者恼羞成怒,呵斥叫骂,始而鸣枪恫吓,继则开枪射击,当场打死灾民一人,引起全场轰动,两岸灾民义愤填膺,顿时长龙震天,吼声动地,陈来昌奋勇当先,率领灾民冲上粮船,一口气抢了三船大米,缓解了部分灾民的燃眉之急。 “抢粮”事件发生后,宣城县长范保联表面上派人谈判和解,实际上却拖延时间,暗中飞调县团总饶飞鸿率领大批枪兵乘小火轮赶来捉拿“首犯”。陈来昌发觉情况有变,只身潜逃,复遭通缉,不惜以数百银元悬赏追捕。由于清朝被推翻,民国建立,所谓抢米一案也就不了了之。 1915年,陈来昌出任宣城县团防局总时,袁世凯背约称帝,陈来昌奉同盟会(已改为国民党)领导人黄兴、柏烈武二公之命,在宣城地区约集革命志士和进步力量,响应北伐,起义讨袁。不料事机泄露,宣城地区袁世凯的干将金志才已差暗探潜伏监视,四门紧闭,将于凌晨派兵包围城南鳌峰陈住处,准备把起义的组织者全部逮捕。陈来昌觉得气氛不同,可能出现机密外泄遭到被捕的危险。他不动声色,趁夜深人静之时,悄悄偕贴身卫士彭义胜择小路出走,从城西越墙脱逃。潜逃外地,他忍痛割爱悄悄地将蓄养多年的胡须全部剃光。之后有十三位革命志士被捕,惨遭杀害。 当年,同盟会为了在宣城地区发展组织,开展斗争,给陈来昌取名“乐僧”作为联系革命活动的暗号。宣城地区有四位盟员的名字末尾一字都用“僧”,称之为“宣城四僧”。戊戍变法的领袖康有为、国民党元老于右任,都曾给陈来昌题过词,亲笔书赠条幅,陈张挂堂前。可惜,二位名家的真迹墨宝在“文革”中不知去向。 陈来昌于1912年曾任铜陵县司法官代理县长;1919年任芜湖县警察教练;1934年任广德县军法承审及第一区区长;还在五十八军军长陈光谱部下任过团长军职。 1956年,宣城县特邀陈来昌参加政协会议。他作为特邀代表,在会上将自己一生的曲折经历和亲身体会作了专题发言。最后,他激动地说:“只有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革命才能成功!” 陈来昌于1960年病逝于家中,享年七十三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