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三次会议提案选登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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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章北光 案 号:002号
内 容:一、当前我县经过几轮行政村及社区的撤并工作,大部分行政村和社区人口规模都达到3000人以上,资源、资产、资金体量亦达到了相当的规模,收支活动日趋多元化、复杂化、规模化,对其资金活动的合规性、效益性、真实性亟需加强有效监督管理。二、目前我县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机制难以有效发挥监督管理作用。一是县审计局每年按县政府授权审计一至两个村,相对于近百个村级单位难以起到监督作用;二是各镇审计站设在镇财政所,且无专职审计人员,其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流于形式,基本不能发挥作用;三是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无专业监督人员,一年只开次把会,更无从发挥实质上的监督作用;四是县农委“农村经济管理科”,仅有少量的工作人员,只能做一些面上的工作,难以有效的开展监督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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